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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

家人被杀,医馆被烧,大火烧了半天。

我一直等到夜深,才敢出来,冲废墟重重磕了三个头,发誓一定要为他们报仇。

我流浪了一年多,遇到我师傅。

她是金盆洗手的杀手,见我跟野狗抢食觉得好笑,扔了片肉给我。

我看出她身怀武功,便死乞白赖地跟着她。

她约摸是烦了,终是松口。

若我想学,便先去杀个人来。

我犹豫害怕过。

最终还是拼了半条命杀了一个意欲强奸女子的小贼。

我永远记得,我用一把旧菜刀砍了二十三下,才砍下他的头,带给师傅。

她愣了下,随即笑开,说我是个当杀手的苗子。

后来我也真如她所说,成了江湖最负盛名的杀手。

我杀得最多的就是贪官污吏,高门权贵。

当杀手的第二年,我脸被毁,便亲自制作了一张脸皮,一戴就是七年。

祁云安认不出我,再正常不过了。

但他说我和他亡妻像,多半是胡扯。

过了几天,祁云安一瘸一拐的回来。

我听见侍女们悄悄议论。

「那位烟姑娘到底是什么人?听说太子殿下竟然抗旨,说对国公府的傅二小姐无意,要娶她为太子妃……天哪,这真是……」

「可怜殿下本就身子骨弱,还被罚跪一整天,膝盖如何受得了!」

「慎言!」

原来皇帝给祁云安赐婚,他拿我当挡箭牌。

但这位太子,不能以常人论之。

这些日子,锁链倒是给我去了,但每日饭菜里都下了软筋散,我每餐都吃得很少试图恢复内力,被祁云安发现后,他徒手捏断了我一只脚腕。

然后将饭喂到我唇边,温柔询问:「吃不吃?」

「……吃。」

脚腕疼得钻心,我却想起一件往事。

十岁时我爬树摘杏,远远看见盛棋回来和他打招呼,却一不小心摔下来,崴了脚。

少年人半跪在我面前,神情自责,与此刻的祁云安截然相反。

他逼我穿白衣服,说鸢儿喜欢白色。

可我自小就最讨厌白色。

他逼我学琴,从早到晚,十指磨得血肉模糊,他却欣赏似的握着我的手。

「孤很心疼,但你学得太慢了。」

「若下月再弹不好这一首《清心曲》,孤只好废了这双手了。」

等到我脚腕恢复,手指结疤、破损再成茧,我终于弹得有模有样了。

不忙的时候,他便躺在榻上,听我一遍遍弹《清心曲》。

他的眼神温柔悠远,却没落在我身上。

我也慢慢发现,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太子,竟是个不听《清心曲》就难以入眠的可怜虫。

不知道他是在思念那个鸢儿。

还是亏心事做多了,遭的报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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