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不记得我了?”对于陆鹿的反应,何书秋早有准备,喃喃自语失神一笑,“也是,你如今成了皇子殿下的侍妾,有了这样的富贵,哪里还会记得我的存在?”
“可陆姑娘,在这高门大院之中蹉跎一生难道真是你心中所愿吗?”
“就算皇子府富贵荣华,但陆姑娘你如今只是一个妾室啊,妾室是什么地位你我都清楚,只要一个行事不对,惹的正妻不高兴,就能发卖出去的玩意儿而已。”
何书秋声音高了些,“陆姑娘,你曾与我说过,觉得在陆家过的是地狱一般的日子,宁愿吃糠咽菜,也想离开,我听的出来,你不是个贪慕虚荣的姑娘。”
“如今难道你真愿意换处地方受人欺压,过完这后半生?”
说着,从怀中掏出一方手帕,温柔递给陆鹿,“鹿儿,这是你当年送我的定情之物,寓意执子之手与子偕老,若是你愿意,我何书秋定然会做到当初的承诺,真心待你。”
“有了这个东西,你难道还是想不起来我与你在静安寺中相处的那些点滴吗?”
陆鹿听的眼神都呆滞了,接过手帕一看,果然是自己从前的贴身之物,脸上不自觉的浮现出几分迷茫的神色。
在这一连串信息量巨大的逼问下,像是真的在怀疑,自己是不是曾经与何书秋交好过,却被自己给遗忘了。
说起来,记忆中,她的确因为身体的缘故,在静安寺住过两年。
见状,何书秋松了口气,知道这事估计是十拿九稳了,他不禁有些得意。
他和陆鹿的确在寺庙中见过面,只不过,那时候他是因为骗了人,被对方发现后打击报复而受伤,不得已躲在了寺庙里,恰好遇见在那里养病的陆鹿,躲在了陆鹿的房间。
这姑娘心善,听了他随口瞎扯的一番惨痛经历,不仅帮他掩藏行踪,给他寻了药材后,还因为身上银子实在不够,没法再买其他东西,又给了自己贴身的一方手帕给他包扎。
后来何书秋怕呆久了会被仇家知道行踪,伤刚好便连夜走了。
这一分开,两人就再没见过,仅此而已。
不过,便是因为这件事情,何书秋惊觉这些世家小姐似乎都挺单纯。
他寻了机会又试探了旁人几回,发现这些深闺宅院中的女人果然一个比一个好骗。
他胡编乱造一番,再联系几个人,计划一下,往往只需要做出一番英雄救美的举动来,就真的相信自己对她们一见倾心,情深不改,又送银子又送身,从此一副痴情的样子。
这一来二去,就有了个风流多情的名头。
吴佩蓉也是因为这个才寻上他的。
而何书秋一听下手对象是陆鹿,知道这事容易,便立刻答应下来。
毕竟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,他都的确曾经和陆鹿共处一室,身上也的确有着陆鹿的一方贴身手帕,只要去查,这些往事还是能够查到痕迹。
因此,何书秋有恃无恐,不管陆鹿答不答应跟自己走,她与他有私情的事,今天算是坐定了。
如今一看,这陆家的小姐果然还是和当年一样愚蠢好骗。
这样一来,事情就更简单了。
早知富贵和美人得到的如此容易,他浪费光阴去念什么书啊?
脑海中念头晃过,看着陆鹿的眼神也不由得带上轻蔑。
何书秋淡定的等着同意的答案,然后就可以拿了银子,把陆鹿随便带到哪个地方,把人一扔收工走人。
至于会被人因此觉得水性杨花的陆鹿结局如何,他才懒得上一点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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